致全縣摩托車、電動車駕駛人的一封信
近年來,二、三輪摩托車、電動自行車(簡稱摩托車、電動車)因其快捷輕便,成為廣大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。但因部分駕駛人交通安全意識和守法意識淡薄,違法騎行導致涉及摩托車、電動車的道路交通事故頻發,造成不必要的損失。為了您和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,請您在出行時自覺做到:
一、有牌照、持駕證。摩托車、電動車需依法注冊登記后方能上道路行駛,嚴禁駕駛無牌無證車輛上道路行駛;駕駛三輪摩托車需取得D類駕駛證,普通二輪摩托車、電動摩托車(黃牌)需取得D或E類駕駛證,普通輕便二輪摩托車、電動輕便摩托車(藍牌)需取得D或E或F類駕駛證。
二、戴頭盔、保安全。當事故發生時,正確佩戴符合標準的騎行頭盔可起到緩沖、減震作用,有效吸收撞擊力、保護頭部,大大降低駕乘人員的受傷率、死亡率。因此頭盔對于摩托車、電動車駕乘人員來說,是遇到危險時的一道重要防線,駕乘摩托車、電動車請自覺、正確佩戴安全頭盔。
三、不超員、守規則。摩托車、電動車車體較小,穩定性相對較弱,超員容易導致車輛制動不良、車身失衡,遇緊急情況時很容易引發交通事故。請自覺遵守規定,騎行時不超員搭載,搭載時不側向乘坐。
四、靠右行、遵秩序。有專用車道的在專用車道內行駛,沒有專用車道的,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。在行駛途中,不逆行、不闖紅燈、不越線、不占道、不隨意變道、不穿插加塞、不酒后駕駛。
五、不亂停、講文明。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,文明出行。在縣城中心城區騎行后停放時,應在規定的停車區域有序停放。
六、禁雨篷、降風險。雨篷安裝后車體面積增大、增加了視線盲區、加大車輛的風阻、轉彎的靈活性變差、行車平衡受到影響等危害,易引發事故。請不要安裝雨篷、擋風被等影響安全駕駛和視線的物件。
下一步,交警部門將持續推進摩托車、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整治行動,請廣大摩托車、電動車駕駛人支持配合。交通安全關系到每個交通參與者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,希望大家在增強交通安全意識的同時,養成文明參與并遵守交通法規的良好習慣,遠離交通事故的傷害,讓我們攜手共創安全暢通文明的出行環境。
婺源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
2023年5月4日